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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4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全国尤其是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与文化传承理念,能够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从事城乡规划与设计、开发与管理、教学与研究等工作,并具有参与地方政府决策咨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公共政策研究、区域发展与规划、建筑遗产保护规划等专业规划的基本能力,富有远大理想、家国情怀、团队意识、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员工具有以下能力:

目标1: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正确的价值观,以及扎实的科学知识基础、良好的专业素质、人文修养和身心素质。

目标 2:拥有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沟通能力,能够在团队中担当不同的角色,具备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健康的人际交往意识。

目标 3:具备从事城乡规划行业领域的规划、设计、监测、评价、运行及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具有综合协调和领导组织的能力。

目标 4:能够跟踪本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前沿技术,具备研究开发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具有获得国家注册规划师的能力。

目标 5:具有终身学习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通过不断学习提升知识水平与职业发展要求的专业能力。

目标 6:为继续深造成为空间规划与城乡建设相关行政部门和企业领导型人才,城乡规划及相关学科领域创作、教育和科研的领军人物,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毕业要求

1、工程知识:掌握数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专业基本原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用于解决城乡规划设计领域的工程问题。

2、分析问题:能够创造性地利用城乡规划及相关专业的基本原理和专业技能,分析城乡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解决方案:能够规划设计针对复杂城乡规划问题的解决方案,并能够在设计过程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 文化、 经济、环境、 法律、健康、安全等因素。了解规划设计实践的过程和环节,了解规划师角色和责任,具备工程实践能力。

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城乡规划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与评判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城乡规划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 现代信息技术工具进行数据采集、处理和表达,包括对复杂城乡规划问题的预测与模拟, 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城乡规划相关学科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规划设计实践和复杂城乡规划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经济、环境、健康、安全、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认识到城乡规划设计是实现城乡这一复杂巨系统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并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城乡规划问题的规划设计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城乡规划实践中理解并遵守规划师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服务社会。

9、个人和团队:拥有谦虚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工作精神,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具有一定协调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

10、沟通:能够就复杂城乡规划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 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具有城乡规划设计市场化、 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合作与竞争能力。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项目管理原理与决策咨询方法, 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终身学习:能够继续通过自主学习获取和拓展知识,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城乡规划学

四、专业核心课程

建筑初步、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规划原理、城市建设与规划史、城乡社会综合调查研究、城乡生态与环境规划、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城乡住区规划设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村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管理与法规。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素描实习、色彩实习、城乡认识实习、城乡规划快速设计、规划创新实践、规划设计实习、规划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

六、主要专业实验

城乡生态环境系统模拟

七、基本学制:五年

八、毕业合格标准

具有学籍的员工,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205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九、学位授予条件

符合《永利集团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十、微辅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位修读要求

1、微辅修专业: 15学分,修读标注为单个“*”专业核心课程,完成可授予微辅修专业证书。

2、辅修专业: 34学分,修读单“*”和双“**”标注的专业核心课程,完成可授予辅修专业证书。

3、辅修学位:55学分,修读单“*”,双“**”以及三“***”标注的课程,完成可授予辅修学位证书。

十一、课程学分与学时分配


十二、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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